水稻是我省第一大粮食作物,常年种植面积和总产约占粮食作物的50%和70%。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省水稻产业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制约了水稻产业提质增效。为推进水稻产业健康发展,特制定全省水稻产业提升计划(2016-2020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国家粮食战略新安全观,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统领,以稳粮、提质、增效为首要目标,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强化政策支持和科技支撑,合力推进基地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和产业集群,加快构建现代水稻产业体系,切实提高水稻综合生产和竞争能力,促进水稻产业可持续发展,确保口粮绝对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安全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总量、质量、效益与品牌并举的原则。着力建设水稻生产功能区,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根据差异化市场需求,优化品种品质结构,提升生产、经营、加工、流通水平,把水稻的产量、品质、区位等优势聚合为品牌优势,不断提高水稻产业效益。二是坚持科技创新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依靠科技进步,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和机制制约。加强应用性科技创新,不断提高水稻产业链的科技含量和产品档次,促进产业创新发展。三是坚持融合发展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开发潜在市场。着眼于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加强顶层设计,提升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关联产业融合发展。四是坚持可持续的原则。以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因地制宜,分区施策,采用先进生产技术模式,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努力实现数量与质量、生产与生态和谐统一,促进资源永续利用和产业绿色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水稻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种植面积和产量稳定;优质品种应用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亩平节本增效150元以上;培育5个全国知名品牌和5个湖北优势特色稻米品牌,稻米及其精深加工产品的水平和档次明显提高,水稻产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全面提升,促进粮食产业的转型升级。
二、重点工作
(四)优化生产区域布局,提升规模经营水平。统筹考虑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资源禀赋和生态特点,因地制宜,打造区域性优势产业带,实现规模化生产。按照种植面积“调山区、稳丘陵、增平原”的原则,建设江汉平原单双季优质稻优势产业板块,鄂中丘陵与鄂北岗地优质中稻优势产业板块,鄂东、鄂东南双季优质稻优势产业板块。打造以黄冈市等传统优势产区为中心的粳稻板块;打造以孝感市为中心的香稻优势板块;因地制宜打造“稻渔共生”、水稻“一种两收”高产高效优势板块。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生产主体提供生产、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的服务,增强生产主体发展能力,推进适度规模化经营,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
(五)建设高标准农田,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切实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6〕5号)精神。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良土壤,培肥地力,加快中低产农田改造和标准化农田建设。实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质量评价与监测,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稳步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土地持续产出能力,实现“藏粮于地”。
(六)选育推广优质品种,提升良种覆盖率。实施种业创新工程,加大优质品种的选育力度,全面推进良种科技联合攻关,强化企业育种创新主体地位,大力推进育繁推一体化。加快培育一批丰产稳产、品质优良、抗逆性好、附加值高、适宜机械作业及肥水高效利用的新品种。完善优质品种审定制度,加快优质品种的审定,引导育种主体加强对优质专用、再生稻等品种的选育。加大优质品种的推广力度,实行每个县(市、区)优选2-3个主导品种,推进一乡(镇)一品、一区(高产创建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区)一品,提高良种覆盖率。
(七)集成绿色高效模式,提升科技支撑能力。重点推广水稻集中育秧、机械插秧等高效种植技术,大力推广病虫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等绿色生产技术,加快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机械深松耕整等标准化作业技术,配套推广防高温热害、洪涝灾害、寒露风等避灾减灾技术。抓好周年作物配套和粮饲统筹,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早—晚双季稻、稻—麦、油—稻—再等种植模式,水稻集中育秧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稻渔共生、稻牧共作等稻田高效种养模式。针对不同区域生产条件和不同品种特性,实行一个品种对应一套生产技术,一个模式对应一套技术规程,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通过优化技术模式,推进种地养地结合、种植养殖结合、农机农艺融合,全面提升水稻生产的科技支撑能力,实现“藏粮于技”。
(八)完善生产组织方式,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以钱养事”机制,在巩固提升公益性农技服务的同时,大力发展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化服务公司、涉农企业、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为生产主体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程式服务,形成以公益性服务组织为引领的“一主多元”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土地确权中,积极推广按户连片模式。探索“土地入股”“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新型生产合作方式。大力推广以水稻工厂化育秧技术为基础,集水稻育秧、机耕机插、机防机收、烘干仓储、加工销售及农资、信息服务于一体的技物结合的生产服务模式,减少要素投入,促进产业节本增效,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九)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以供给侧改革为着力点,以优质、绿色、生态、安全的理念开发多元化的稻米产品及加工制品,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积极培植新的消费潮流,以消费引导产业发展。支持稻米加工企业开展技术升级和工艺创新,以“福娃”“国宝”等品牌为基础,打造一批全国知名大米品牌。突出区域特色,创建一批有机稻米、再生稻米、富硒米及地理标志产品品牌。鼓励龙头企业开展稻米多元化深加工,生产一批品牌化、多样化、便利化的稻米食品。加大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和深度开发,延长产业链条,研发一批高附加值产品,如利用米糠生产米糠油、米糠多糖等,利用谷壳生产炭黑、塑木型材等。加大湖北大米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引入“互联网+”模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品牌营销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
(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用绿色发展的新理念引领生产,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的要求,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切实减少对耕地和水资源的污染。推广冬闲田种植绿肥、秸秆粉碎还田技术,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地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通过节水、节肥、节药、节地等技术的普及应用,提高农业投入品利用效率,实现资源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做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生产安全、质量安全,构建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共赢”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三、保障措施
(十一)强化组织领导。“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粮食生产,我省粮食的重中之重是水稻。各级政府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工作落实。省农业厅要强化对水稻产业发展的组织和指导,支持水稻产业相关单位组建优质稻产业联盟。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要强化对涉及水稻产业发展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扶持。金融部门要积极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十二)强化政策支持。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政策;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重点支持集中育秧、机械栽插和烘干收储等环节;不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有效统筹各类农业建设项目资金。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补贴资金向水稻新型生产主体倾斜。逐步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提供信贷担保服务。推进贷款贴息创新,精准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促进新型主体创业兴业;推进农业保险创新发展,提升农业保险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发挥保险对农业生产的支持作用。
(十三)强化科技支撑。建立健全水稻科技创新体系,提高水稻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一批水稻产业科技创新平台,攻克一批水稻生产、加工、储存等关键性技术,研制一批物化新产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水稻生育进程和“四情”(苗情、墒情、病虫情、灾情)动态全程监测系统,提高信息化能力。逐步构建以农业科技示范园为引领、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广泛参与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体系,加快农业技术成果的集成创新和推广普及。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完善农民科技培训体系,突出培养职业粮农、青年农场主和农业职业经理人,提高水稻产业的科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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