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适用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新、扩、改建加工项目,其中新建项目的投资总额必须达到2000万元以上、扩(改)建项目的投资总额必须达到500万元以上。其支持对象为在本市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投资管理规范、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二、支持标准
(一)新建农产品加工项目
对达到投资额度的新建农产品加工项目,一般给予其不超过项目生产性基本建设投资总额6%的建设补贴,且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可适当提高,给予其不超过项目生产性基本建设投资总额8%的项目建设补贴,且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二)扩(改)建农产品加工项目
对达到投资额度用于新建生产线、研发中心和质检中心的扩(改)建农产品加工项目,给予其不超过新增投资总额5%的一次性补助,且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补贴标准可提高到8%,且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企业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及下列相关附件等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企业经营状况相关文件(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销售合同);
(三)土地、规划、环评、安评等必要文件;
(四)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五)项目建设完工投产相关证明资料;
(六)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属于农产品精深加工范围内的项目投资企业,还需另行提供农产品精深加工证明文件、资料等。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环保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重点支持蔬菜、畜牧、水产、林果茶、健康杂粮等我市优势主导产业的农产品加工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在黄陂区区域内。项目实施企业缴纳税收和企业生产基地必须在同一辖区。
(三)项目实施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原则上为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中新落户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不受限制。
(四)项目投资总额是指不含土地购置及租赁费、办公楼、宿舍、食堂等与增加生产能力无关的厂房建设的生产性基本建设投资。投资总额以正规发票金额为依据。
(五)新、扩、改建农产品加工项目必须在2017年7月4日以后建设完工,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要求,在建设完工并正式投产后给予一次性补助。
(六)企业市场潜力大,有连续盈利能力,辐射带动能力强,带农增收效果明显,对乡村振兴有积极推动作用。上市(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都市田园综合体和农产品加工园区企业可优先申报。
(七)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建设项目,同一企业同一内容的项目只能申请一个市级专项资金,同一企业申请建设项目补贴资金累计最高不得超过800万元。
(八)各级财税、审计、监察等部门检查发现存在较大问题或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不得申报项目;建设项目发生重大事项变更的,且项目因故中止或者撤销的,收回全部奖励资金。
五、项目申报、遴选及验收程序
1、各申报单位对照网上公示申报要求填写好项目申报书,连同相关申报资料(见第三条)于6月15日前报区农委产业化办,逾期不再受理。
2、区农委产业化办于9月15日前完成项目的申报、受理、核查、认定,并选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独立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公示。
3、公示期结束之后,区农委会同财政部门将资金申请报告上报区政府核准后,于10月31前将农产品加工项目补助资金结算到位,拨付给企业。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 61860030
附件1:武汉市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申报实施方案
附件2:武汉市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项目备案表
黄陂区农委产业化办
2018年6月1日
附件1:
武汉市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申报
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申 报 企 业: (盖章)
申报日期:
一、项目申报表
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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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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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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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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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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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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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范围(限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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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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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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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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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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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情况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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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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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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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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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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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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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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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 |
□新建农产品加工项目 □扩建农产品加工项目 □改建农产加工项目 □农产精深加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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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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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励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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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效果 |
新增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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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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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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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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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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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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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投资明细
序号 |
项目建设内容 |
投资金额 (万元) |
依据及说明 |
一 |
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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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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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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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申请报告
(一)项目承担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企业性质、住所地址、成立时间、法人代表、所属行业、主要产品、主营业务、股东概况、职工人数(专业技术人员)、占地面积等情况;
2.企业资产情况:企业资产总额与构成、负债率、银行贷款等情况;
3.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生产经营条件和基础、生产规模和能力、产品竞争能力、市场占有率、生产技术及管理水平状况,近二年主营收入与效益情况、主导产品产能产量与产值等情况。
(二)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意义:主要技术工艺特点及优势,对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主要影响,对行业(产业链)技术进步的意义;
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和规模目标;
3.项目组织实施:选址、工程方案、产品工艺路线、设备选型,实施进度、设备调试与生产等情况;
4.项目投资:累计完成投资与资金来源;
(三)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投产生产经营状况、产值、销售收入、税费缴纳、利润情况;拉动社会投资、促进产业升级、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助推精准扶贫等情况;有无违法违规行为、有无安全生产事故、有无经济诉讼纠纷、有无拖欠职工工资行为。
四、项目审核意见表
项目申报企业 |
法人代表签名:
(盖章) |
区农业主管部门 |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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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主管部门 |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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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武汉市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项目备案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投资项目 |
建设地点 |
开工/竣工时间 |
生产性投资内容 |
项目 投资 (万元) |
财政 补贴 (万元)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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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新建农产加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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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扩(改)建农产品加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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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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